依據《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工作規程(試行)》,為確保試點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規范有序開展學習成果轉換,現就學習成果轉換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內容
1.試點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學習成果轉換辦法。
2.試點院校制定證書類專業(課程)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之間的轉換規則;培訓評價組織制定本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院校專業(課程)之間的轉換規則。
3.試點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將本單位制定的轉換辦法和轉換規則上傳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信息平臺(https://www.ncb.edu.cn/),具體操作流程詳見《轉換辦法和轉換規則上傳操作指南》(見附件1)。
4.試點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依據轉換辦法和轉換規則,為有轉換需求的學生辦理轉換手續。
二、 工作要求
1.試點院校可參照《××院校學習成果轉換辦法(模板)》(見附件2)制定本校學習成果轉換辦法和證書類專業(課程)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之間的轉換規則。培訓評價組織可參照《××培訓評價組織學習成果轉換辦法(模板)》(見附件3)制定本組織的學習成果轉換辦法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院校專業(課程)之間的轉換規則。
2.轉換辦法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上傳,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轉換規則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上傳。新增及更新的轉換規則分別于每年的3月1日~31日和9月1日~30內完成上傳。
3.試點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為學生辦理轉換手續后1周內將轉換結果反饋學分銀行。反饋操作詳見附件1。
4.第一次登錄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信息平臺的試點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先要完善用戶信息,才能辦理業務。
三、聯系方式
(一)技術支持
聯 系 人:萬老師
聯系電話:010-57519651 QQ : 2157204232
(二)業務咨詢
聯 系 人:曲老師,高老師
聯系電話:010-66490274,010-6649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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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